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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联合发布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十八条措施

    近日,深圳与香港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探索深化深港合作新路径。目前,深圳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已吸引201家金融机构入驻,其中风投创投金融机构57家,管理资金规模900亿元。一是推进深港规则衔接。通过发布“联合政策包”,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通过跨境金融监管“沙盒”创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LPF在前海设立合格投资主体,促进深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联动发展。二是便利跨境双向投融资。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下,允许香港创投机构等境外主体在前海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境外资金自由进出。对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风投创投机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REITs形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前海优质基础设施项目,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打造深港风投创投集聚区。加快拓展80万平方米优质产业空间,联合南山、宝安建立优质被投企业项目库,开展项目“一揽子”服务,从落户奖励、租金补贴等方面全方位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叠加市、区两级扶持政策,合计最高奖励可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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