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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8号 关于赋予湖北浠水长流牧业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的公告
 为确保内地输港活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增加供港活猪货源渠道,满足香港市民消费需求,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供港活猪出口代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07〕65号)和供港活猪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2007年12月14日,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第二批供港活猪注册养殖场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的通知》(商贸函〔2007〕99号)。经过企业申请、各地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共有31家申请企业符合有关资质标准,获得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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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获得供港活猪自营出口经营权企业名单

  湖北浠水长流牧业有限公司
  湖北龙王畜牧有限公司
  荆门市五三陈湾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荆州市天牧畜禽有限公司
  随州市弘大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襄樊益龙畜禽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市裕昌畜牧有限公司
  河南省黄泛区农场鑫欣牧业有限公司
  万年县现代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万年县益友农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林森牧业有限公司
  江西国鸿牧业有限公司
  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源广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
  中山农牧有限公司
  陆丰丰田畜产有限公司
  廉江市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潮州市凤新良种养殖场
  龙川种猪场
  博罗县泰美畜牧有限公司
  惠州市泉新农牧有限公司
  惠州荔枝城畜牧公司
  深圳市新龙达畜牧有限公司
  海南罗幸牧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德清外贸猪场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浦江外贸猪场
  安徽涡阳县万头猪场


  (信息来源:外贸司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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