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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加工贸易新政 港资台资企业成本压力大
2007-08-13 08:59  文章来源:商务部驻深圳特办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调研

港资台资企业是内地加工贸易的投资主体,目前从事加工贸易的台港资企业超过6万家,占台港资企业总数的65%,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尤以广东、福建、 江苏三省为最多。这些企业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制造加工产业,如纺织服装、轻工产品、塑料制品、家具制造等低附加值的下游产业。在823加工贸易新政正式实行后,曾受惠于内地贸易政策的港台企业将面临此次调整带来的巨大压力。

压力一:大量港资台资企业可能停产或转移

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指出,超过 1万家在珠三角投资的港资企业可能停产或收缩。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预计,至少有40%的台资企业会因新政的实施而无法承受成本增加的压力,因此而关闭或转移。在 60%能支撑压力的企业中,仅有20%左右的企业真正有实力承担政策调整后的投资风险,与客户协商分摊成本上升的数额。

压力二:加工贸易向西迁移成本高

为了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加工贸易新政给予中西部地区一定优惠政策。但一些港商却反映,把工厂“北移”或搬往中西部地区很困难。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是迁往中西部,运费最少要占成本的10%,而目前在东莞运费只占生产成本的3%。二是如果在北方设厂的话就要买地建房,而不像广东这边有一个成熟的厂房租赁市场。即使在广东周边的市县,如新会、韶关、肇庆等,基本上也没有合适的厂房可以租得到。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表示,大部分台商不会因差别政策而转移至西部发展,他们认为中西部优惠政策持续时间还不确定,在西部建立整条产业链具有一定投资风险。

压力三:保证金政策令中小企业负担重

此外,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将对规模普遍比较小的港台资企业带来不小负担,会给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相当大的压力,特别是在生产旺季。业内人士介绍,一般企业走的程序是,先预估出口多少,然后去海关进行合同备案,并缴纳原材料进口税总额50%(A类和B类企业)100%(C类企业)作为保证金,然后企业才有进口原材料的资格。而不少台港资企业都属于C 类。一位企业老总反映,他们一年合同金额在3000万~4000万元人民币,但要交保证金1000万元左右。相当于23个月的营业额。有数据表明,仅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轻纺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可能达200亿元。

港台商界的一些意见和建议。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收集到港商的主要要求包括:希望有更长的舒缓期、缓冲期、或是一些鼓励性的措施;希望在内地有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亦可提供台账服务等。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表示,不少台商建议,国家应该有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规划,让企业能够有充足的时间作出决策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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