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四层
邮编: 518032
电话: 0755-83797496
传真: 0755-83797251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外国投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2006-07-24 08:47  文章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37号
 【发布日期】2006-05-09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环发〔2003〕278号)的有关规定,为履行国际公约义务,实现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总量,鼓励使用替代产品,现就2006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CFCs(氟氯烃类物质)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 (111-三氯乙烷)的进口配额总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逐年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消费总量的原则,同时考虑到国内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实际情况,2006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作为药用气雾剂(MDI)分散剂的CFC-11)(三氯氟甲烷)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进口配额总量分别确定为380吨和2200吨(详见附件)。
 
  二、2006年作为药用气雾剂(MDI)分散剂的CFC-11(三氯氟甲烷)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的配额暂按总量的70%分配,剩余的30%将视国内外市场的实际需求于2006年9月份进行调剂分配。
 
  三、加强对CFCs配额许可证管理,对CFC-11、CFC-12(二氟二氯甲烷)、哈龙1301进行净出口总量控制。企业完成每一笔出口合同,须及时将出口报关单或其复印件报送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规定》(环发〔2000〕85号)的有关规定,申领CFCs 和作为清洗剂用的TCA进口配额的企业,需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企业凭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审批单》向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关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2006年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配额总量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五月九日

-----------------------------------------------------------------------------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53号 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    2006-07-18 08:54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就日本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发表谈话    2006-07-17 08:47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美调整对华出口管制政策发表谈话    2006-07-12 08:54
商务部重新为CEPA定调:知识产权成CEPA新重点    2006-07-06 08:50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4号 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案终裁公告    2006-06-29 08:53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2006-06-29 08:51
商务部关于加强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    2006-06-29 08:4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国别(地区)数据核查制度的通知    2006-06-16 08:56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5号 耐磨纸初裁公告    2006-06-16 08:51
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得补充规定》    2006-06-06 09:0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深圳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