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四层
邮编: 518032
电话: 0755-83797496
传真: 0755-83797251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贸易 >  正文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5号公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等12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2007-08-01 08:44  文章来源:商务部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07-07-24



  商务部批准《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等12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以上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12 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国商务部官员称:中欧不会再现纺织品贸易摩擦    2007-07-27 08:50
商务部:供港活猪趋近正常    2007-07-26 10:06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7年第59号     2007-07-26 10:00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6号 商务部关于2006-2007榨季国产糖收储的公告    2007-07-26 09:59
商务部三措保活猪稳定供港    2007-07-25 10:07
商务部关于启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的函    2007-07-20 08:43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2号,发布《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的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目录》    2007-07-20 08:4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委托有关商务主管部门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函    2007-07-10 08:52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环保总局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2007年第17号公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07-07-10 08:5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2007-07-10 08:5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深圳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