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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2007-12-27 10:40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2007年12月2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110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链接: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10号 公布《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禁止出口)》(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712/20071205301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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