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四层
邮编: 518032
电话: 0755-83797496
传真: 0755-83797251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信息 >  正文
香港拟立法制订最低工资标准
2009-04-03 08:52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香港政府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表示将于今年7月前向立法会提交关于香港最低工资标准的法案,最快明年中期完成立法。在法案提出前,香港政府将与可能受实施法定最低工资影响的低薪行业、中小型企业雇主和雇员委员会等接触,以充分了解其关注。据统计,香港现有大约5.8万人的每月工资在6000港元或以下,其中有1.8万人月工资低于4000港元。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兴在香港建成最快3G商用网络    2009-04-01 08:56
香港企业期盼国家更多保增长政策    2009-03-23 10:31
香港国际机场运量大幅下降    2009-03-17 08:55
香港八成公司将停止用人招聘    2009-03-13 08:31
多家银行裁员 香港失业率恐继续上升    2009-03-10 08:53
大陆游客推动香港零售逆势上升    2009-03-05 09:01
香港失业率有可能达到8%    2009-03-03 08:38
香港1月进出口下跌二成多    2009-03-02 08:54
金融海啸导致香港劳资纠纷急剧上升    2009-02-26 08:24
深圳将引进香港小企业银行    2009-02-23 09: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深圳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