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四层
邮编: 518032
电话: 0755-83797496
传真: 0755-83797251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信息 >  正文
深港两地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 筹建投资机构联盟
2005-08-03 08:42  深圳特区报

深港两地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 筹建投资机构联盟

CEPA的实施为深港两地打造一个共同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深港两地资本的自由流通速度加快,为实现深港两地自身资源的整合与优化,为香港资金和深圳制造寻找新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开创深港经济合作的新阶段,深圳市投资商会向深港两地投资机构发出建立“深港投资机构联盟”的倡议。
“深港投资机构联盟”将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助”的原则,在深港两地投资机构与相关组织之间结成稳固的同盟,是一个自愿组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该联盟的成立,将有利于加强两地投资机构更深层次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促成联盟成员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促成优良项目与资本的良好结合,提高投资的成功率,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进而推动深港合作在新形势下的重新定位。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深圳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