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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政策宜公平稳定
2007-08-03 09:01  文章来源:香港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其实,港商一向都十分支持国家的政策,对于走高增值、高科技路线亦十分认同。但在政策具体推行方面,我希望内地政府继续加强与业界的沟通,适当调校政策施行的力度,以和谐稳定为大原则,使国家的经济得以继续稳步发展。

自去年中央五大部委(即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财税139号及145号文件后,内地的港资来料加工厂已意识到,国家将对来料加工贸易作大规模整顿。上述两份文件将加工贸易禁止进口的原料由80种扩大至400种,并取消多类商品出口退税。

珠三角港企愁云惨雾

文件出台时,引起本港工业界极大的回响,各行业商会就事件多次举行研讨会。当时有从事印刷业的厂家表示不少印刷厂将因新政策出台而陷入经营困境,有少数更须即时停工。一时之间,广东珠三角一带的工厂愁云惨雾。工业界于是联合起来,透过多种途径向国家反映政策对他们的影响,最终令当局答允将‘文件’的部分条文暂缓执行一年,并减少原订的禁止进口类别数目。

在2007年7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进一步冲击内地港资来料加工企业。《公告》内容主要新增了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及一些限制措施,当中最令人关注的莫过于银行保金台帐制度的管理。《公告》规定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须在合同备案时,缴纳台帐保证金。金额按企业被划分的类别而定天(即A、B及C类,有关类别的定义可到中国海关总署网页了解,不赘),A类及B类须缴纳50%保证金,而C类更须缴纳100%!

所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指加工贸易合同在主管海关登记备案时,经营单位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该加工贸易合同的文件,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海关会按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等值收取保证金,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再将保证金及利息退还,而当中又有分为‘空转’和‘实转’两种形式。

所谓保证金台帐的‘实转’是指企业在中国银行开设保证金台帐后,将保证金存于海关在中国银行设立的指定帐户,企业在加工产品出口并办理核销手续后,银行退还保证金及其相当活期存款的利息的台帐运作方式。

所谓‘空转’是指加工企业为开展加工贸易,在指定的中国银行开设保证金台帐,但并不向银行交付保证金的台帐运作方式。

A类及B类企业皆‘实转’不公

《公告》引起业界关注,主要因为它将一些牵涉层面十分广泛的料件,包括塑胶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及布疋等共1853个商品税号,纳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这些料件原本可以用‘台帐空转’形式入口,但纳入限制类别后,却须改为‘实转’即以现金缴付保证金。以A、B类企业为例,假设入口100万元料件,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为20%(即20万元),则新规定下企业必须以现金缴付 20万元的50%,即10万元作保证金。

这次台帐制度的调整旨在达致以下目标:

1.利用中西部地区仍然可使用保证金台帐‘空转’的优势,加速梯度转移(即将产业转移至中西部)。

2.鼓励加工企业加快转为三资企业。

3.进一步淘汰‘两高一资’(即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企业。

4.鼓励发展内销市场,减少出口,缓和中国在国际贸易上因出口过度强劲而受到的压力(美国就是因与中国贸易逆差巨大而经常借词向中国施加各种压力)。

这次台帐制度调整肯定对企业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增加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的风险。有部分业内人士甚至认为在同一时期内,珠三角的加工厂所积压的保证金总额可能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

另外,同时要求A类及B类企业‘实转’是不公平的做法。因为企业为了得到A类企业资格,投放了大量资源改善企业运作,并须一次过付十多二十万元,另每年约5万元人民币为员工培训。因此,如A类企业的待遇被降至与B类相同,则绝对枉费了企业的一番心血和金钱,亦同时打击B类企业增值为A类的决心。

政策调整不宜太猛太急

为了避免台帐制度调整对加工贸易过度冲击,我有以下三个建议:

1.维持A类企业‘空转’优惠。

2.容许B类企业缴付保证金时以银行保证书(L/C)作担保,取代现金缴付。

3.将过渡期由原来的1个月大幅加长至1年。

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下,考虑到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加工贸易进行调整是无可厚非的。但近年加工贸易政策有一个现象,就是来得太猛,来得太急。规模较小的企业如一时之间无法适应,惟有选择结业。

政策的一致性也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一方面肯定加工贸易的存在,但另一方面却不断进行各样急速而强力的调整。企业即使熬过这次调整,也不肯定调整是否陆续有来,于是对于应否增加投资渐趋审慎。

其实,港商一向都十分支持国家的政策,对于走高增值、高科技路线亦十分认同。但在政策具体推行方面,我希望当局继续加强与业界的沟通,适当调校政策施行的力度,以和谐稳定为大原则,使国家的经济得以继续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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