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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许可证不予延期的通知
2004-11-16 09:16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政策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将于2005年起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为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及其关键件不再实施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2004年签发的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再延期至2005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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