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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京签署
2008-04-09 10:05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海伦•克拉克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谈判是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与新西兰克拉克总理共同宣布启动的。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此外,双方还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协定》的签署是中新双边关系发展历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将有助于深化两国21世纪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关系,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使两国人民从中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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